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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订条款和条件

版本:CMVC022020

重要提示:以下条款和条件(“预订条款”)将作为您与预订代理商(定义见下文)签订的预订合同的一部分,规定您的游轮旅行预订事宜。同时,请您查看适用于游轮旅行本身的条款和条件,即隐私政策(“隐私政策”)、招商维京游轮健康防护计划(“健康防护计划”)以及您与承运人签订的客运合同(“客运合同”)。隐私政策、健康和安全政策及客运合同可在招商维京游轮官网(www.cmviking.com)上查看,同时也会在您预订时向您提供。请您仔细阅读所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款和条件,包括其中的免责声明条款、特别责任限制条款及实质性取消手续费条款。如果客运合同与本预订条款有任何冲突,以客运合同为准。

定义

在本预订条款中,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a. “您”、“您的”、“旅客”和“乘客”是指根据您的预订合同出行的所有人员,包括未成年人,以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代理人。您接受预订合同即代表您认可和接受本预订条款中包含的所有条款和条件以及您的预订代理商可能另行书面通知您的任何其他条款和条件,并经随行或陪同您的所有其他人员授权代表其认可和接受前述全部的条款和条件。

b. “承运人”是指您的游轮旅行特定游轮的经营者,该等词语还包括游轮所有人、承租人、管理人及其各自的代理商、受雇人、雇员和游轮本身,若以下无特别说明,还包括独立承包商(包括餐饮服务商和特许经营商)。承运人经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船舶,以及承运人未注册在中国且运营基地也不在中国境内的情况下,在外国注册的船舶。

c. “游轮”一词是指由承运人租用、运营或提供的供您(作为我们的乘客)旅行的船舶。

d. “船长”一词是指船长或在其授权范围内行使该等职权的任何人。

e. “游轮票价”是指根据您的预订确认函应当支付的游轮旅行费用以及游轮旅行附加设施和服务费用的总金额,但不包括自选设施、服务费和/或个人费用。船上和陆地的服务员酬谢费已包括在您的游轮票价中。

 “全票价”是指除自选岸上观光服务外,您向承运人购买的游轮票价、陆地或空中服务项目费用的总和。

f. “自选设施”和“服务费”是指您自愿承担的由承运人或第三方提供商提供的设施和服务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收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险、签证和预付服务员酬谢费在内的项目。“自选岸上观光”是指那些不包含于原先的游轮游览项目,但您于航行开始之前或期间所选择并购买的观光项目。

g. “预付费用”是指可包括政府或类政府机构收取的任何和所有的费用、收费、港口税费和税款,以及因船只停靠港口而产生的第三方费用和收费。预付费用还可能包括船舶引航、靠泊、装卸、行李装卸/保管和安保服务费用。承运人所产生的任何预付费用的增加或减少,均可由我们自行调整。

h. “客舱行李”是指根据客运合同规定,被允许带上游轮并放置于您客舱内的所有行李。“其他行李”是指我们根据您请求,保存于游轮行李房中您的任何行李或其他个人财产。

i. “客舱”或“舱位”是指在您的预订确认函中规定的或根据本预定条款规定调整或提供的住宿场所。

j. “游轮”或“游轮旅行”是指游轮旅行及任何岸上游览项目,以及通过承运人购买的所有产品、短途旅行或观光项目。

k. “招商维京游轮”是指招商局维京游轮有限公司。

l. “COVID-19政策和程序”是指我们为预防、延缓或者减轻任何可能由病毒SARS-CoV- 2导致2019新冠病毒爆发的风险,而认为有必要采取的政策、程序、实践和条件。本预定条款项下,“COVID-19”一词包括感染或疑似感染SAR-CoV-2,即使没有症状或体征。

m. “预订代理商”是指在您的预订合同中的相对方。预订代理商可能是您的旅行社或招商局维京游轮有限公司。

n. “预订确认函”是指(i)您直接从招商维京游轮或其集团其他成员处收到的预订确认函,或(ii)您从您的旅行社处收到的并经承运人确认的预订确认函(或类似文件)。

o. “旅行社”是指您预订游轮旅行的旅行社(如适用)。

p. “P.R.C”或“中国”是指中国人民共和国(为本预订条款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q. “预订合同”是指预约确认函及其中明确列明合并入的文件,包括本预订条款、隐私政策、健康和安全政策和客运合同。

变更1)若您想要对旅行安排进行任何变更,您必须尽快书面通知我们。我们将尽力协助您,但我们不保证总能实现该等变更,因为是否可以变更受制于届时的实际情况。请注意:定期航班的机票变更,其限制通常非常严格,可能需要取消原航班机票重新预订且可能会产生额外的费用。2). 若我们能够进行变更,则我们将会收取额外的服务费、设施或其他变更项费用,收费标准适用于变更当日的标准。此外,我们保留变更时对预订中每位人员收取人民币1000元的管理费用和其他后续费用(如供应商费用)的权利。

取消政策如果您取消游轮或游轮旅行预订,除非您的客运合同或本预订条款、隐私政策、健康防护计划的其他条款另行明确规定或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否则将按照下文所述标准收取取消费用。取消费用还适用于如下变更事项:变更出行日期、变更行程、变更原预订的乘客,以及调整为推广价格等。除非客运合同或本预订条款、隐私政策、健康防护计划的其他条款另行明确规定或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否则乘客在游轮行程开始后中断或取消游轮行程的,一概不予退款。所有取消通知须以书面形式发送至您预订代理商的办公室。对于所有在机票签发后取消的含机票的预订,除支付下表所列的取消费用外,还应承担航空公司的机票取消费用。

您承认您的取消将导致您的预订代理商和/或承运人难以重新出售您的游轮旅行,因此,无论您的游轮旅行是否被转售,本预订条款所述的取消费用均应适用。您同意,您的预订代理商和/或承运人因您取消预订而遭受的任何损失将非常难以或无法量化,取消费用作为违约赔偿金是公平合理的。如您的预订代理商在计划出航日前收到您的书面取消通知,则将依据如下规则收取取消费用:

取消费用表:适用于2021年1月1日及之后预订的游轮旅行:

收到的书面通知早于出发日每位旅客取消费用
70日及以上 每人1,000元人民币
60至69日 全票价的25%
30日至59日 全票价的50%
29日或更少 全票价的100%

自选岸上观光项目的预订和取消政策

当您预订自选岸上观光项目时,您应仔细检查您的预订信息和网站www.cmviking.com上的相关预订条款和条件,特别是项目内容、时间安排、特殊要求以及相应的收费和取消政策。

我们将在您的游轮旅行期间从您的登船账户中扣除与自选岸上观光项目有关的费用,除非您根据网站www.cmviking.com上规定的适用的取消政策规定取消自选岸上观光项目(如可取消)。请注意,预订条款和条件可能会不时变化,以及在某些情况下无法退款。

尽管有上述规定,我们保留取消自选岸上观光项目的权利。如果我们取消您的自选岸上观光项目,您为该自选岸上观光项目支付的费用将全额退还给您,但您无权获得任何进一步的赔偿。

拒绝行程;乘客终止行程除非客运合同中另有明确规定,如您因任何原因必须提前离开行程,您无权主张任何已付任何款项的退款,您的预订代理商或承运人亦无需承担您在该等情况下产生的任何住宿、伙食、回程交通、医疗或其他费用或损失。更多详细信息,请参见客运合同。

提前、取消或延迟;不可抗力;罢工;其他变更在存在正当理由的任何情况下,预订代理商和承运人有权依据其判断随时撤回和/或取消行程,或更改游轮旅行行程和住宿酒店。无论因何种原因所造成的船舶租赁问题、恶劣天气或水上条件、船舶机械或其他问题、停泊问题、政府或其他当局的行动、停战、停工、暴动、罢工或劳动纠纷;或无论以何种方式以及无论在何地发生的任何船舶爆炸、火灾、碰撞、搁浅或沉没,或船舶或其船体、机械或配件的故障、障碍或损坏或类似事件;或内乱、暴乱、暴动、战争、船舶征用、政治动乱、恐怖行为或威胁、无法保障包括燃料在内的供应、传染病或流行病(包括但不限于COVID-19、流感、诺如病毒)、与传染病或流行病有关的政府限制或声明、突发卫生事件、不可抗力或其他超出预订代理商或承运人控制范围的情况,预订代理商或承运人可在任何时候取消、提前、更改、替换或推迟任何预订的游轮或游轮行程,并有权但无义务提供替换的游轮或行程。预订代理商和承运人均无需对由于任何前述情况下订舱或实际旅客或第三方的住宿、伙食、返程交通、医疗或任何其他费用或损失负责,除非客运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或适用法律明确要求。

转乘:转乘至游轮的服务仅在特定的火车站和机场提供,且仅在出发和到达当日有效。详情请见www.cmviking.com。如果您选择自己安排旅行,您可通过您的预订代理商购买转乘服务并支付额外的费用,或者您也可以选择自行安排转乘至游轮。

旅行证件、护照、签证:在办理登船前手续时,您应持客运合同、有效期至下船后六个月的中国身份证或护照、任何符合所到访目的地要求的必要的签证、宣誓书、免疫接种和/或疫苗接种卡,所到访目的地要求的旅游险,以及所到访的计划停靠港和最终目的地所需的所有其他文件。我们建议您向您的预订代理商咨询,以确定您行程所需的文件。您有责任确保您已持有参加所购买的游轮旅行所需的全部文件,预订代理商和承运人均不需承担获得所需签证或告知乘客签证或其他入境要求的责任(如适用)。如果您未获得的适当的旅行证件,您可能无法参加特定的岸上观光和/或可能被拒绝登船和/或进入某些国家。即使所要求的资料和旅行证件齐全,也可能被拒绝进入其他国家。独立第三方可应要求为选择中国大陆以外目的地的乘客提供签证套餐服务。请您注意,出于航空公司的安全措施,如果您护照或身份证上的姓名与机票上的姓名不符,您可能会被拒绝登机。最终的旅行证件将在出发日前3周内签发。如您要求在出发日3周之前签发文件,您需要支付300元人民币的加工费。

责任限制:除本预订条款、隐私政策、健康防护计划中规定的免责声明和责任限制外,客运合同还包括对伤害、疾病、死亡、行李和个人财产相关索赔的重要限制;索赔和诉讼的时间限制;指定诉讼适用法律和集体诉讼弃权;以及与COVID-19政策和程序相关的条款和条件。预订代理商有权享受客运合同中规定的承运人的所有权利、责任限制和免责、抗辩和豁免。

除承运人之外,为您的游轮行程提供旅行服务和/或住宿的个人或实体是独立承包商,并非预订代理商的代理人或雇员。所有与独立承包商(另称为第三方供应商)合作的安排均是为了您的便利而作出,您应当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所有该等服务和住宿应受客运合同或其他您与作为独立承包商的该等第三方提供商签订的协议约束。医疗和水疗人员均是独立的承包商。

预订代理商和承运人不承担因铁路、客车、私家车、轮船、飞机或任何其他运输工具的原因或缺陷、由于延迟出发或到达、错过航班转乘或者其他延误或非常情况、机械缺陷或故障,或由于任何与住宿、交通、服务或者设施相关的疏忽,或无论事先有无通知的酒店、承运人或者设备的更换,或由于任何公司或个人的不作为或失责,或在执行旅游安排时所引致的、或由于超出预订代理商或承运人控制范围的任何原因等引起或导致的责任或者额外费用。预订代理商和承运人均不对由于任何第三方提供商、独立承包商无法执行在预订代理商广告中提及的任何旅行服务或住宿或其任何部分,或由COVID-19政策和程序导致的限制,包括影响参与、地点、时间、合格地点和您可能接触的人员的限制,以及在任何停靠港上岸和/或上岸到特定旅行社、住宿或活动的乘客人数限制,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整个游轮行程因您之外的任何原因被取消了,除要求全额退还游轮票价外,您无权提出任何其他要求;但如果客运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您可获得等额于该取消游轮行程游轮票价的未来航程抵用额度。客运合同构成承运人与您之间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双方理解,以其他方式参与您的游轮行程的各独立承包商可与您订立其各自独立的合同,并且无论在何种情形下,您应自行承担使用这些独立承包商的服务和设施的风险,预订代理商和承运人均无需对独立承包商(包括协助或经营岸上观光项目在内的独立承包商)的任何行为负责。

预订代理商和承运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就预订、客运合同、游轮旅行、或本预订条款项下销售的产品或服务所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间接、后果性、偶然、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向您或任何其他方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或业务损失,即使预订代理商或承运人已被告知发生该等损害的可能性。

集体诉讼弃权:本预订条款、隐私政策、健康防护计划,以及客运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具有排他性,您应通过代表您个人的个别法律行动,而非任何集体或代表人诉讼解决争议,即使适用法律另有规定。您同意针对承运人或预订代理商提起的任何诉讼应由您单独提起,而非作为任何集体诉讼或代表人诉讼的一部分,同时您明确同意放弃任何法律赋予您参与集体诉讼的权利。

索赔和诉讼的时间限制;弃权以下时间限制和权利放弃条款适用于针对承运人或预订代理商所提起的所有索赔和诉讼,除非经我们授权的一名公司董事明确书面同意,否则我们不得放弃该等限制。

a.

针对人身伤害、疾病或死亡的索赔。除非在乘客人身伤害、疾病或死亡发生之日起的六(6)个月内已向承运人或预订代理商递交包含全部详情的书面索赔通知,否则乘客不得因任何人身伤害、疾病或死亡而向承运人或预订代理商提起任何诉讼,此类诉讼应放弃;除非在乘客人身伤害、疾病或死亡发生之日起的三(3)年内在下文指定的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乘客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因人身伤害、疾病或死亡而向承运人或预订代理商提起任何诉讼。

b.

所有其他索赔。除非在与索赔有关的游轮行程结束后三十(30)天内已向承运人或预订代理商递交包含全部详情的书面索赔通知,否则乘客不得向承运人或预订代理商提起任何与游轮、游轮行程、本预订条款、隐私政策、健康防护计划或客运合同有联系的、相关的、或因其直接或间接引起的除人身伤害、疾病或死亡之外的索赔;除非该等诉讼在游轮行程结束之日起三(3)年内在下文指定的法院提起,否则其余任何情况下,乘客均不得就任何索赔(人身伤害、疾病或死亡除外)向承运人或预订代理商提起任何诉讼。

法律和法院选择您同意,与游轮、游轮旅行、本预订条款或客运合同相联系的、相关的或所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涉及在中国港口登船、下船或停靠的航行的任何争议,均应交由被告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法院专属管辖。您同意接受司法管辖,并放弃对在该等法院提起的任何该等诉讼可能提出的任何异议。

承运人信息*:所有海洋游轮均登记在中国,承运人为招商局维京游轮有限公司,一家中国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中国深圳市前海区深港合作区南山大街59号临海大道1706,59号主塔单元海事中心,邮编:518002;

*承运人信息可能会发生变化。有关每艘船的注册和承运人信息的最新列表,请访问 www.cmviking.com

公共卫生;风险确认和接受;COVID-19政策和程序。

A.建议咨询医生;了解健康风险。我们鼓励您与医生讨论旅行的适宜性,并在确认预订前浏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组织”)或其他相关政府机构的网站以获取更新信息。您承认、理解并接受,当您在船上、航站楼、登机区或岸上活动和/或进出船舶时,您和其他乘客可能接触并暴露于传染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COVID-19、流感、感冒和诺如病毒。您进一步了解并接受,接触这些传染病和其他疾病是人与人之间互动或共用公共设施的大多数活动中是固有的,该种风险超出承运人控制范围并且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消除。您在知情的情况下自愿接受这些风险作为客运合同的一部分,包括因该等暴露而导致的重大疾病或死亡的风险,和/或任何性质的所有相关损害、损失、成本和费用。

B.拒绝订舱、乘坐、离船或检疫的权利。除非适用法律另有禁止,否则承运人有权拒绝下述任何人员预订、登船,或要求其离船、限制在客舱内、隔离、离开游轮行程或自选岸上观光项目:任何可能患有传染性或传染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COVID-19)的人;或经承运人自行判断认为不适合出行的人;或根据船长或医生判断,其在场可能损害该人或任何其他人的舒适、安全或福祉;或船长认为其可能被移民局或其他政府当局在任何目的地驱逐上陆的人。您同意,该等决定是终局的并具有约束力。

C.同意遵守COVID-19政策和程序。在制定COVID-19的政策和程序时,承运人应该遵从公认的卫生当局的指导和指令。您了解这些指令可能会不时发生变更,承运人的COVID-19政策和程序也可能因此而变更。您明确同意遵守本条款清单所述的Covid-19政策和程序,以及不时(包括在在登船前、登船期间、在船期间、港口停靠期间、岸上短途旅行和/或最终离船时)在WWW.CMVIKING.COM网站“健康防护计划”栏目中载明,或在任何通讯(如由承运人或招商维京游轮工作人员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发出的信息或指令)中明确规定的健康与安全事项。如果COVID-19政策和程序与本预订条款、客运合同或任何随后的通讯中所述的政策和程序有任何冲突,则最新的通讯中管制措施以及您同意遵守承运人的COVID-19政策和程序构成您客运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D. COVID-19政策和程序。您了解并确认,承运人的COVID-19政策和程序可能包括(但不限于):(1) 每位旅客在离家前、登船之前和登船过程中、以及在游轮旅行期间每日(或定期)均应完成准确、真实、完整的健康调查问卷,该问卷包含承运人根据相关政府或卫生部门或医疗专家的建议自行决定的任何包含健康或行程有关的问题;(2)登机前的COVID-19测试(例如但不限于聚合链反应(“PCR”),该等测试后可进行一段时间的隔离,直至获得测试结果为止;(3) 在游轮旅行过程中每日(或定期)每日进行COVID-19测试(例如但不限于 PCR测试);(4)对每位乘客进行登船前(包括在酒店和登船过程中)以及游轮旅行过程中每日(或定期)进行体温检测(可能包括面部识别技术的使用);(5)修改容量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餐厅、休息室、健身房、船上娱乐活动和岸上短途旅行),该等规则可能限制或排除乘客参与特定活动或使用特定设施的能力;(6) 每位乘客在登船前(包括在机场、地面交通或在酒店住宿期间)、登船手续办理过程中、登船时以及离船和岸上短途旅行期间,强制佩戴符合中国和任何其他适用准则或承运人接受的口罩,除非是在乘客自己的客舱内、在进食或饮水时、存在社交距离的情况下、或在开阔的客舱甲板或阳台上;(7)在登船前(包括在机场、地面交通或在酒店住宿期间)、登船过程中、以及在离船和岸上短途旅行期间,强制旅客保持社交距离;(8)在岸上短途旅行期间,视当地情况而定施加额外限制,包括但不限于除仅参加经承运人批准的岸上短途旅行之外不得在目的地上岸;(9)乘客在进出所有公共区域时,强制进行手部消毒;(10)如果承运人认为为防止或减缓COVID-19的传播确有必要时,将乘客限制在客舱内(包括乘客自己的客舱和专门用于隔离的客舱)、隔离或紧急离船;(11) 要求乘客及时填写承运人执行其COVID-19政策和程序所需的任何书面授权或同意书(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信息,医疗隐私或个人数据隐私同意书);(12)要求乘客及时向承运人提交承运人执行其COVID-19政策和程序或遵守任何相关卫生部门的要求所需的任何医疗样本;(13)在对任何乘客的问卷、测试结果或其他信息的回复使承运人认为该乘客可能或已经接触到COVID-19的情况下,该乘客应在任何初始或后续的医疗评估过程中(包括通过电话、面对面或书面形式,包括在出行前的任何时间以及在游轮旅行过程中进行的医疗评估)给予合作;(14)乘客及时提供接触追踪信息,并同意将该等信息转交给相关的联络追踪机构。

E.不遵守COVID-19政策和程序的后果。尽管本预订条款有任何其他规定,如您或您的同行团体中有成员不遵守承运人的COVID-19 政策和程序或客运合同的规定,承运人有权采取拒绝登船、在其上岸后拒绝重新登船、在船上隔离、强制离船、向政府或卫生当局报告或其他承运人根据情况为保护他人健康和福祉而自行决定的必要措施。在此情况下,您无权获得任何形式的退款或补偿。您应自行承担所有相关费用及罚款,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住宿费和医疗费,以及任何港口的适当旅行证件,或前往或离开中国或您的居住国的适当旅行证件。在任何情况下,承运人均不对因承运人、预订代理商拒绝旅客登船、拒绝重新登船、隔离、离船或采取其他措施而导致乘客遭受的任何损害或费用承担任何责任。

F.登船前确诊或疑似COVID-19号病例。您同意,如果在预定登船前14天内或在登船程序期间,您的COVID-19检测呈阳性,或您出现COVID-19的症状或体征,或者承运人自行决定您因COVID-19或任何其他传染病而不适合登船,承运人将拒绝您登船。您进一步同意,如果在计划登船前14天内,您和/或与您同行的任何人员接触过或帮助照料过任何疑似或诊断患有COVID-19或其他传染病的人,或接触过或帮助照料过因可能接触到COVID-19或其他传染病而需接受健康监护的任何人,您必须将此事实通知承运人,并可能需要接受医学鉴定并被拒绝登船。

如果您因您或您同行团体成员经医学检测确认感染COVID-19或其他传染性疾病而被拒绝登船,除非承运人确定您未能遵守COVID-19的政策和程序或客运合同,您将有权要求退还您支付给我们的游轮票价,或根据您的选择获得与您支付的游轮票价金额等值的未来游轮的抵用额度,但前提是,但如检测结果是由承运人聘用的供应商所做,您必须提供令承运人满意的核实证明。如果您因承运人怀疑您感染了COVID-19或其他传染病而被拒绝登船,除非承运人确定您未能遵守承运人的COVID-19政策和程序或客运合同,您将有权获得与您支付的游轮票价金额等值的未来游轮的抵用额度。如果您因确诊或疑似感染COVID-19或其他传染病而被拒绝登船,承运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任何其他赔偿或损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住宿、旅行或医疗费用。

G.上船后确诊或疑似COVID-19病例。您进一步理解并同意,如果在您登船后,且即使您完全遵守了COVID-19的所有政策和程序,您的COVID-19或其他传染病检测结果呈阳性,或出现症状或体征,承运人有权要求您离船,或在您岸上短途游览后拒绝您重新登船,或对您和您的同行团队成员成员进行隔离,或采取承运人自行决定的为保护他人健康和福祉所必需的其他措施。

如果在登船后,您经医学检测确认感染COVID-19或其他传染病,而您因此而被离船、拒绝重新登船或被隔离,除非承运人确定您未能遵守承运人的COVID-19政策和程序或客运合同,并在您就非由承运人聘用的供应商所做检测结果提供令承运人满意的核实证明的情况下,您将有权要求退还您支付给我们的部分游轮票价,应退还的游轮票价将基于您离船、拒绝重新登船或被隔离的时间按比例计算,或者根据您的选择,您将有权获得与您支付的游轮票价金额等值的未来游轮的抵用额度。如果在登船后,承运人自行判断怀疑您可能感染了COVID-19或其他传染病,而您因此被离船、拒绝重新登船或被隔离,除非承运人确定您未能遵守承运人的COVID-19政策和程序或客运合同,您将有权获得与您支付的部分游轮票价金额等值的未来游轮的抵用额度,该部分游轮票价金额将基于您离船、拒绝重新登船或被隔离的时间按比例计算。如果在登船后,您因确诊或疑似感染COVID-19或其他传染病而被离船、拒绝重新登船或被隔离,承运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任何其他赔偿或损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住宿、旅行或医疗费用。

乘客的保证和健康(状况);怀孕;无障碍限制;健康和特殊需求

A. 保证和适合:您保证您和您同行团队中的所有其他乘客在身体、情绪和其他方面都适合乘坐游轮或进行游轮旅行;您和他们已经接受了所有必要的医疗接种或疫苗;您和他们将始终遵守游轮的规章制度以及游轮船长、高级船员和医务人员的命令和指示(如适用),并且您和他们的行为不会损害游轮的安全或对其他乘客造成危害或不便。预订代理商和承运人无需在您的游轮旅行期间提供任何预防接种、疫苗接种或特殊健康或精神护理,所有该等安排均由您和他们自行负责。预订代理商和承运人不能为怀孕超过24周的妇女提供住宿。您还被告知,旅行目的地的生活标准和惯常做法(包括与提供公用事业、服务和住宿相关的生活标准和惯常做法)可能不同于您的惯常居住地。

B.特殊需求:强烈建议您在预订前告知您的预订代理商任何无障碍要求,以便他们确定是否有适合的住宿可供安排。请向您的预订代理商请求提供适当的无障碍表格,并在审阅和签署后返还给您的预订代理商。乘客应在游轮或游轮旅行预订之时或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预订代理商任何身体、情感或心理状况及因此在游轮或游轮旅行期间可能需要的便利条件,包括乘客是否需要使用宽度不超过22英寸的轮椅或其他移动设备。除非乘客在旅行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并且承运人能够满足乘客的要求外,否则乘客应自备与医疗条件或行动不便相关的所有必备物品并对其负责。如游轮或游轮旅行预订完成后出现行动不便、医疗、身体、情绪或精神状况而需要便利条件,请立即以书面通知预订代理商。预订代理商和承运人将尽力合理地满足特殊的出入需求,但不能保证他们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做到这一点。

C.一般无障碍限制:一些停靠港的客观条件可能使某些乘客无法上岸。此外,对于在中国和中国以外的其他目的地的游轮旅行,船上、港口、短途旅行和岸上观光中存在某些超出我们控制范围的附加条件、限制。本区域和其他区域的游轮和机场存在通行条件的固有问题,包括没有轮椅、助行车或助力车,需要长时间站立和踏步,可能不适合于存在某些医疗情况和身体限制的乘客。由于船只、游轮及船舱大小的限制,某些游轮旅行不适合使用轮椅、助行器或助力车的旅客。某些地区的机场通常没有坡道或电梯。短途旅行参观的地点有不平坦的地形和楼梯,包括需在不平坦的地面上走很长时间。使用助行器、拐杖或其他移动辅助设备的乘客,或在旅途中可能需要物理帮助的乘客,在预订时应考虑这些需求,因为船上人员无义务满足乘客私人需求或协助进食、穿衣、上厕所,亦无义务为有移动问题的乘客提供广泛的帮助。在某些地区,助力车通常不能带上飞机,如中国航空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禁止在飞机上携带容量超过160Wh的电池(大多数助力车电池)。此外,锂电池不能放在托运行李中,必须作为随身物品携带。所有电池的容量必须清楚地印在外面,否则将不允许携带。如果以mAh为单位计算电池容量,请将mAh值除以1000再乘以3.7。例如,容量为10400mAh./1000=10.4Ah×3.7v=28.48 Wh(在160Wh的限制下)。

大多数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船舶和客车,都没有配备电梯或轮椅坡道。预订代理商和承运人不对因承运人、航空承运人、酒店、餐厅或其他独立供应商拒绝提供服务而承担任何责任。预订代理商和承运人不能在就餐、上下船只、客车和其他车辆或其他个人需要方面提供个人协助。您承担使用的全部风险以及承运人或第三方供应商禁止性要求的全部风险。摩托化的助动车通常不适合旅行。

D.游轮进出港口:要从停泊在港口内的游轮上/下船,乘客必须能够在没有助行架或轮椅的情况下走上/下楼梯和坡道,因为舷梯/坡道通常不够宽无法容纳这些物品。并非所有的游轮都配有升电梯,有些游轮有分层甲板和/或重要的门槛。请注意:船上人员无义务将乘客抬离机舱,也无义务向存在行动不便问题的乘客提供其他广泛协助或协助,因为该等协助可能会造成安全问题。任何有医疗、身体或其他特殊需要的乘客都应该在招商维京游轮网站上查看他们拟乘坐的游轮的布局,并考虑他们的需求。

游轮旅行存在其固有的特殊风险。对于生病或有精神或身体残疾或损伤的人来说,该等风险更为显著。乘客了解并确认,船舶可能无法进入某些区域和停靠港口或存在限制;在紧急情况下或在波涛汹涌的海洋中,援助可能有限制或不可能,而且在世界的某些区域和地区可能缺乏急救服务。

E. 服务类动物:如果您计划携带服务类动物登船,请您在预订时告知您的预订代理商,并至少在您的行程开始前60天填写服务类动物申请表。服务类动物申请表格应妥善填写并向预订代理商提交。服务类动物是指导盲犬、导听犬或者其他经过单独训练可为残疾人员工作或者执行任务的动物;根据相关规定,情绪支持动物不属于服务性动物。根据卫生条例,除厨房和其他食物准备区外,船上所有公共区域均允许携带服务类动物。根据卫生条例,服务类动物不得在游泳池、按摩池和水疗中心游泳。服务性动物所有人应承担照顾和看管服务类动物的责任。您必须在公共场所内为服务性动物系上皮带或套上挽具。您必须为您的服务类动物提供食物。如果需要冷藏空间,请告知游轮的特别需求部门。如果您决定在港口上岸,如服务类动物不符合当地或国家的上岸要求,则服务类动物必须留在船上。预订代理商和承运人对禁止服务类动物上岸的港口均无任何控制权。乘客有责任自行对游轮行程路线上的港口进行调查,并确认服务类动物是否符合上岸/入境要求。如果服务类动物造成任何的船上损害,乘客(服务动物的所有人)将承担经济责任。如果服务类动物的行为造成了根本性或直接性的安全威胁,服务类动物和乘客可能被拒绝登船或强制离船,前述费用将由乘客自行承担。同时,您有义务确保服务类动物完成所有必要的疫苗接种,并可应海关或者港口工作人员要求向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F.氧气的使用:如果您计划携带氧气上船,请您在预订时告知您的预订代理商,并至少在您的行程开始前60天填妥氧气浓缩器信息表。是否批准上船和使用氧气浓缩器将由医疗专业人员决定,该决定是最终的并具有约束力。氧气浓缩器信息表格应妥善填写并向预订代理商提交。

需要补充氧气的乘客应遵守以下规定:

  • 由医务人员自行决定是否批准登船。
  • 乘客必须自行准备足够其整个航程使用的氧气瓶。
  • 出于安全考虑,严禁使用液氧。
  • 氧气浓缩器必须在登船时检查并在被批准后在船上使用。
  • 如果行程的长度限制了足够整个航程使用的氧气瓶的初始装载,乘客必须自行安排额外的氧气瓶或在港口补充氧气。
  • 在游轮航行过程中,氧气瓶必须能够安全、直立地存放在固定位置。
  • 由于补充氧气存在潜在危险性,氧气罐必须储存在安全的地方。乘客一次只能在客舱内使用一罐氧气。
  •  如果乘客需要携带氧气浓缩器或氧气罐飞行,应直接与航空公司联系并作出必要安排。
  • 乘客必须自行准备配件,包括:
    • 套管或面具。
    • 启动新氧气瓶所需的扳手和工具。
    • 将导管连接到氧气瓶并接入氧气流量所需的所有连接附件。
    • 用于在船上和岸上移动的轮式托架,或适当的轮椅可连接固定氧气罐。
    • 乘客应自行与岸边公司联系,安排其调整氧气调节器和氧气瓶以延长行程。
    • 游轮的氧气瓶仅限于紧急情况下使用。氧气瓶体积很大,但由于使用了更大的浓缩比/调节器,氧气会在较短的时间内耗尽。

持有违禁品、非法毒品和/或大麻:持有或使用大麻(包括医用大麻和CBD油)以及拥有或使用任何非法毒品/药品在所到访的许多司法辖区被严格禁止,同时所有在船舶上的时间以及在码头、岸上观光或游轮游览的任何其他时间段均被严格禁止,即使任何地方、地区或其他法律允许使用或拥有大麻。乘客如违反任何管辖区的法律,将被报告给执法部门或海关当局,予以逮捕和起诉。乘客携带、使用危险品或者大麻(包括医用大麻)及违禁药品、管制物品的,还将被要求立即离船或者被拒绝登船。在任何该等情况下,您均无权主张任何退款、损失、损害、不便或赔偿。更多详情,请参见客运合同。

安全指南:遇有医疗急救、人员失踪、违法犯罪活动,应立即拨打110或联系:

  • 保安员(第一层,电话9009)
  • 客户服务台(1层,电话9710)
  • 医疗中心(A甲板,电话2010呼叫护士)

前述所有联系方式每天24小时均可接通并用以报告该等安全事件。游轮保安员有责任对涉嫌犯罪和失踪人员作出回应,如果发生此类事件应立即与之联系。任何人员失踪和犯罪活动应立即报告,以便适当的人员能够迅速采取行动并获得必要的信息。 承运人对船上的犯罪行为零容忍。预订代理商和承运人保留向任何国家、省份或地方执法机构报告任何/所有刑事犯罪的权利。对于在航行中任何时候发生的失踪人员或重罪,您可以独立联系有关部门。对于发生在国家或外国水域或港口内的事件,您还可以联系当地执法部门。我们要求您及时向船舶管理部门报告任何事件。如不这样做,可能会妨碍信息和证据的彻底收集。

儿童/未成年人:在2021年1月1日后(不论离港年份)预订的游轮旅行,儿童必须在计划开航之日或之前年满8周岁;未满18周岁的儿童必须与其父母、监护人或者经其父母或监护人同意的合适的成年人(例如祖父母)同住一间客舱。

服务员酬谢费:船上和陆上的服务员酬谢费已包含在您的游轮票价或全票价中。

出行保障:出行保障、行程取消以及异地医疗保险等不包含在列明票价中。这些服务将由第三方供应商提供,强烈建议您购买。

拓展:本协议和预订代理商广告中所列的拓展套餐是与各国际酒店联合开发的。无论自愿或非自愿,均可能出现必要的变更。我们保留在必要时更换酒店的权利,并提供相应的替代酒店。

行程、价格和未包含项目;遗漏:行程可能会发生变化,特别的,可能因水位、风或其他因素导致行程发生更改甚至取消。任何宣传册和网站上显示的价格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货币和/或燃料的波动可能引起前述价格调整、更改。更多相关信息请参阅客运合同。如您未全额支付机票费用,机票价格可能会发生变化。可选的岸上观光项目/游览/音乐会、超重行李费、酒水、软饮和不包含在套餐中的餐食,均需乘客额外付费。预订代理商和承运人均不对任何遗漏、打印和/或展示错误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按需更正的权利。您应自行在www.cmviking.com 上查询最新的价格、本预订条款、隐私政策、健康防护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如果需要任何类型的实质的更正和修改,预订代理商或承运人应向乘客发送经预订代理商或所涉游轮承运人的授权董事签字的书面通知。

商标:在预订代理商的广告中出现的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和标识(以下简称“商标”)均为承运人或招商维京游轮或其关联公司的商标和注册商标。如无法确定某一商标、服务标记、商号或标识是否为承运人或招商维京游轮或其关联公司所有,请致电customerservice@cmviking.cn与招商维京游轮联系。承运人和招商维京游轮及其关联公司应谨慎行使其知识产权,并将积极寻求他们为制止滥用或盗用其知识产权而可能产生任何费用和/或损害的赔偿。

照片提交: 您授予承运人及其关联公司或代理人一份非独家的、免版税的、可转让的、可再许可的、永久性的、世界范围内的使用您以任何格式或者媒介向预订代理商或承运人提交的部分或全部的照片、视频以及其他任何性质的图像或音频肖像(统称“照片”)(无论是现在已有的还是以后设计的)的许可,用于预订代理商或承运人或其关联公司维护的任何网站上,或用在其发布的或与招商维京游轮的游轮旅行或旅游服务相关的任何宣传资料中。此外,您放弃您可能提交给预订代理商或承运人的照片中可能拥有的所有精神权利,以便于他们和他们允许的任何人使用该照片。您特此不可撤销地将任何该等照片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转让给承运人和招商维京游轮及其关联公司和代理人。他们保留以任何理由不使用您的照片的权利。

您还授权和许可招商维京游轮和承运人及其关联公司无限制的使用、储存、复制、分发、修改、表演、展示、创作衍生作品以及以其他方式利用或不利用您的图像、姓名、图片、肖像、声音和生物信息,以及其他您向预订代理商或承运人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和提交的 照片相关的陈述(“您的个人信息”)或任何据此或由此衍生的材料。在任何地方、由他们认为合适的任何个人或实体以任何方式或媒介(无论现在是已知的还是以后设计的),在他们的任何网站或在他们分发或与任何游轮或旅行服务相关的任何促销材料中使用。

您同意您有充分的权利和授权授予本节项下授予的权利,并同意本条款与您现有的任何委托不以任何方式相冲突。如果您提交的照片包括其他旅行同伴的照片,您同意并声明您已获得他们提交这些照片的许可(或者如果他们是在其居住地管辖范围内的未成年人,则获得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的许可),并且您也已获得他们对这些条款的同意。

责任免除:您无权就使用、更改、模糊、歪曲、错误复制、幻觉效果或以任何合成形式使用您提交给预订代理商或承运人的照片或您的个人信息进行批准、提出赔偿或索赔(包括但不限于基于侵犯隐私权、诽谤或公开权的索赔)。您在此免除预订代理商、承运人及其关联公司、以及代表其行事或按其指示行事的任何个人或实体免受根据本预订条款、隐私政策、健康防护计划授权开展的活动而引起或导致的任何损害、赔偿或疏忽(包括其自身的疏忽)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