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京岸上行程条款和条件
最近更新日期:2024年12月03日
版本:VCI03122023
本维京岸上行程附录条款和条件适用于在预订合同项下预订附带任何岸上行程的游轮旅行的旅客。旅客和您的旅行社之间就该等游轮旅行签订的预订合同将根据本附录的条款和条件作出补充及修订,并自您和旅行社之间的预订合同签署之日起即刻生效。如标准的《预订条款和条件》(即未经本附录补充及修订的《预订条款和条件》)与本附录中的条款和条件有任何冲突,则以本附录中的条款和条件为准。除本附录中明确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外,《预订条款和条件》应保持不变并在经必要修改后适用于您预订的岸上行程。
仅就经本附录补充和修订的《预订条款和条件》而言,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a. “岸上行程”是指您所预订的自选岸上观光项目相应的旅行行程。
b. “游轮行程”是指您所预订的全部行程中游轮住宿期间的旅行行程,即游轮计划登船之日起至计划离船之日止的旅行行程。
c. “航线行程”是指涵盖您所预订的全部行程,包括游轮行程和岸上行程。
d. “游轮”或“游轮旅行”是指航线行程(包括其整体和部分)及通过承运人购买的所有产品、短途旅行或观光项目。如根据上下文含义条文所指内容涵盖整个航线行程,则凡提及“登船”之处应被解释为“出发”,并且凡提及 “离船”之处应被解释为 “到达最终目的地”。”
e. “出发”是指整个航线行程的开始,即登船或游轮行程计划登船之日前岸上行程的开始,“出发日”、“出发地”亦应被相应解释。
f. “最终目的地”是指整个航线行程的结束,即离船或游轮行程离船后岸上行程的结束。
1.除非我们在收到您岸上行程的预订及付款后另行确认,否则您应在该岸上行程的预订截止日期之前完成岸上行程的预订并支付全部费用。
2. 您就预订的岸上行程应当支付的费用在预订合同专项条款中列明。
3. 您确认知晓并同意您预订的岸上行程所适用的具体的最低和最高团队人数要求,并且您进一步同意,如果在该岸上行程的预订截止日期仍未达到最低成团人数要求,我们可以取消您的预订。我们保留在其他情况下不经通知取消全部或部分岸上行程的权利。
4.除非您的预订合同、本预订条款或本附录另有明确规定,如我们取消全部或部分您预订的岸上行程,我们除了就取消的全部或部分行程退还收到的现金的相关部分外,没有任何其他义务。现金返还的比例将通过取消项目的持续时间除以总的岸上行程时间来计算。
5. 根据第三方供应商现行取消政策,仅在岸上行程开始48小时之前通过我们向供应商发送取消通知的情形下,供应商才会全额退款,逾期取消恕不退款。您可通过我们的官方小程序在线取消,但该取消通道将在您的航线行程开始前2天关闭。如您未能在航线行程开始前及时取消,您可在登船后最迟不晚于岸上行程开始前48小时,通过联系船上岸上观光经理申请取消,部分有特殊取消规定的岸上行程除外(请参考具体行程规定)。您承认您的取消将导致我们和第三方供应商难以重新出售您预订的岸上行程,因此,无论您的岸上行程是否被转售,您支付岸上行程的费用将作为取消费不予退还。您同意,我们和第三方供应商因您取消预订而遭受的损失非常难以或无法量化,该等取消费作为违约赔偿金是公平合理的。
6. 您必须持有有效护照,有效期至少应持续至航线行程全部结束后六 (6) 个月,任何必要的宣誓书、签证、接种和/或疫苗接种卡符合所访问目的地的要求,所访问目的地要求的旅行保险证明,以及预订停靠港和最终目的地所需的所有其他文件。
7. 当您向我们预订时,我们会收集有关您和您团队成员的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护照信息、联系方式和任何特殊需求、残疾或饮食要求。我们可能会向我们的服务提供商(可能位于中国境外)披露此信息,以便为您提供旅行安排和岸上行程。只有为此目的所需的信息才会披露。通过向我们预订,您(代表您自己和您团队所有成员)同意我们隐私政策的条款。
8. 尽管我们将始终寻求向有特定饮食要求、健康问题、残疾、行动不便的人提供合理调整或对其他可能影响健康和充分享受岸上行程而有特殊需求的人进行合理调整,我们依赖于您提前通知我们任何此类事项。如果您未能通知我们,在不影响下文第13条的情况下,我们将不对您或您的团队成员因此遭受的任何不利后果承担责任。
9. 您同意授予维京游轮国际有限公司(即Viking Cruises International Ltd.,该公司是一家根据百慕大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办事处为Bermuda, Clarendon House, Hamilton HM11, 2 Church Street,以下称“维京”)作为维京岸上行程第三方供应商有权在任何性质的图片媒体中出于交易、广告、销售、宣传或其他目的而加入您的照片、视频和其他视觉画像,而无需向您支付任何补偿,以及所有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包括其中的所有全球版权)应是维京的独有财产,您、您的团队成员或从您那里获得任何权利或利益的任何人均不能进行任何索赔。参加预订的岸上行程,即表示您同意维京有权无需取得任何进一步同意即可在所有宣传材料中使用您的形象。
10. 我们希望并期望能够为您提供我们已经向您确认的所有预订的岸上行程。如发生确实需要进行更改(例如由于当地限制)的情况,我们保留进行这部分更改的权利。我们预计大部分这类更改会是很小的变动。在该等更改对岸上行程整体上不造成实质影响的情况下,您同意我们做出该等更改不构成预订合同项下的违约且无需向您承担任何责任。
11. 您保证您和与您同行的所有其他乘客在身体、情绪和其他方面都适合进行预订的岸上行程;您和他们已经接受了所有必要的医疗接种或疫苗接种。我们保留拒绝预订或将任何可能患有传染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COVID-19)或我们认为不适合旅行或不适合进行预订的岸上行程的人从岸上行程中移除的权利,或根据医生的意见,其存在可能对人或其他人的舒适、安全或健康有害,或者根据我们的合理意见,可能被移民当局或其他政府机关拒绝在任何目的地登陆。您同意此类决定是最终决定并对您和您的团队具有约束力。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对您或您团队的任何其他成员不承担任何责任。我们不能为怀孕超过24周的妇女提供住宿。凡有重大健康问题的乘客,在有关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应提供一份适合旅行证明函。您还被告知,旅行目的地的生活标准和惯常做法(包括与提供公用事业、服务和住宿相关的生活标准和惯常做法)可能不同于您的惯常居住地。
12. 您同意对您自己和您团队的行为负责,并且必须始终确保您和您团队遵守所有移民、港口、卫生、海关和警察当局的要求,以及所访问的每个地方、州或国家的所有其他法律和法规以及维京代表和导游(如合适)的任何命令和指示,并且您的行为不会损害安全或危及其他客人或给其他客人带来不便。如果经过我们的合理意见或任何维京代表、第三方导游、其他权威人士认为行为对您或其他任何人造成破坏性、不安或危险,或者您或任何您团队成员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财产损失的,我们可以通过终止您的行程安排来拒绝接受您作为客人或拒绝继续为您和/或您的其他成员提供服务。如果我们因此类不可接受的行为而不得不终止您的旅行安排,我们将不支付任何退款、补偿或其他款项或您产生的任何费用或开支。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对您或您团队的任何其他成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13. 对于因不可抗力、战争或类似战争的行动、内乱、劳资纠纷、当局干预、流行传染病或疫情、政府关于流行病的管制与声明、政府机关的其他限制、突发卫生事件、其他我们无法控制的原因引起的死亡、受伤、疾病、损害、延误、损失或伤害,我们概不负责。您同意,在任何情况下,我们均不对任何情况下的后果性、间接的或惩罚性损害承担责任,即使有任何相反的法律。在任何情况下,我们也不会对您因情绪困扰、精神痛苦或任何类型的心理伤害而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